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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基本知识(三)发布时间:2019/9/2 8:00:00       浏览次数:10337次

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内容


第一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


包括三方面(详见2008版《标准》),概括如下:

①思想道德与职业素质目标:共12条,品德优秀,医德高尚

②知识目标:共10条,通专并举,基础扎实,融会贯通

③技能目标:共13条,夯实基本技能,具备初步临床能力


第二部分——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教育办学标准

2008版《标准》包括10大项、44亚项。

2016版《标准》包括10大项、40亚项。

我校认证前9项(宗旨及目标、教育计划,学生成绩评定,学生,教师,教育资源,教学评价,科学研究,行政和管理,改革与发展)依据2008版《标准》进行,第10项按照2016版《标准》进行,详见下。

标 准

考 察 要 点

1. 宗旨及目标

1.1 宗旨及目标

1.2 宗旨及目标的确定

1.3 学术自治

1.4 教育结果

★ 依据卫生需要和专业标准,确定任务和目标

★ 要有共同利益方的参与,使全校师生周知

★ 实行有共同利益方参加的教学民主管理制度

★ 依据学校的教育目标,制定课程计划、评定教育结果,实行基于执业能力的医学教育

2. 教育计划

2.1 课程计划

2.2 教学方法

2.3 科学方法教育

2.4 思想道德修养课程

2.5 自然科学课程

2.6 生物医学课程

2.7 行为科学、人文社会科学以及医学伦理学课程

2.8 公共卫生课程

2.9 临床医学课程

2.10 课程计划管理

2.11 与毕业后和继续医学教育的联系

★ 要求从学科课程转向整合课程(横向与纵向)

★ 必须明确核心课程(CC)和自选课程(SSCs)

★ 关注批判性思维和科学方法的培养

★ 高度重视职业态度和行为(Professionalism)

★ 强调社会人文、行为与伦理学科的教育

★ 主张采用自主学习(SDL)的教学方法

★ 重视预防医学、社区医学、初级卫生保健

★ 要求临床基本能力,提倡早期接触临床、全科医学、循证医学(EBM)

★ 必须为毕业后教育奠定基础,并有机衔接

★ 制定课程计划应该有共同利益者参加

3. 学生成绩评定

3.1 学业成绩评定体系

3.2 考试和学习之间的关系

3.3 考试结果分析与反馈

3.4 考试管理

★ 学业成绩评定必须针对教育目标

★ 主张平时采用形成性评价方法

★ 提倡使用跨学科整合的试题

★ 强调采用先进、客观的方法,如OSCE

★ 考试必须为改进教与学提供有效信息

★ 必须进行基于教育测量学的考试分析

4. 学生

4.1 招生政策

4.2 新生录取

4.3 学生支持与咨询

4.4 学生代表

★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条件

★对学生无偏见和歧视,政策透明

★向学生提供学习、就业和心理咨询

★实施助学制度,提供经济帮助

★支持学生社团及活动

★保护学生的申诉权

★学生是学校的共同利益者

5. 教师

5.1 聘任政策

5.2 师资政策及师资培养

★保证教师在教学、科研、医疗服务方面的平衡;任用、晋升、职业发展方面的平衡

★保障教师的合法权利和义务

★教师应该参与教学管理与决策

★建立教师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有激励机制

★建立教师成长中心,培训教育理论和技能

6. 教育资源

6.1 教育预算与资源配置

6.2 基础设施

6.3 临床教学基地

6.4 图书及信息服务

6.5 教育专家

6.6 教育交流

★教学经费和基础设施足以完成教育计划

★临床教学基地是关键,社区、农村基地必须有

★对图书与信息资源,强调online学习资源

★有教育专家参与教育决策,提供咨询

★为师生提供国内外交流、开阔视野的机会

7. 教育评价

7.1 教育评价机制

7.2 教师和学生的反馈

7.3 利益方的参与

7.4 毕业生质量

★评价是内部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认证强调的是教育评价运行机制的有效性

★教师、学生和毕业生质量追踪调查获得的反馈信息是改进教育教学的重要依据

★教育评价要有共同利益方的参与

8. 科学研究

8.1 教学与科研的关系

8.2 教师科研

8.3 学生科研

★研究活动及成果引入教学:

☉将学生和课程引领到科学前沿;

☉通过研究活动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与科学方法

★加强医学教育研究和管理。

9.管理和行政

9.1 管理

9.2 医学院校领导

9.3 行政管理人员

9.4 与卫生部门的相互关系

★民主管理机制的建立和执行,例如教学委员会

★赋予负责教学的领导以足够的管理权限

★管理人员必须明确职责,进行教育培训

★要与相关卫生部门和机构建立建设性的关系

10. 持续改进

(2016版《标准》)

基本标准/医学院校必须:

★定期回顾和评估自身发展,明确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持续改进。

发展标准/医学院校应当:

★基于前瞻性研究、医学教育文献回顾、各类评估评价结果等不断反思,持续改进。

★通过改革形成相应的政策和措施,并与既往经验、现状和未来发展相适应 。

★在持续发展中主要关注以下方面: 办学宗旨、教育结果、课程模式、教学方法、课程考核、教师聘用和发展、教学过程的监督和评价。


来源:河北大学

供稿:教育处

编辑:董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