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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选聘工作人员公告发布时间:2020/9/16 19:35:00       浏览次数:25297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2020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坐落在河北省保定市,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康复功能为一体的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国家爱婴医院。医院编制床位数达2300张,设临床科室44个、医技科室8个、行政职能处室30个。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0年我院拟选聘工作人员15名。具体要求详见《河北大学附属医院选聘工作人岗位条件表》(附件1)。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大学附属医院网站(www.hbdxfy.cn)、河北大学附属医院微信平台(微信号:hbdxfsyy)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全年接受报名,报名者以姓名为题,将报名表+相关证明资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论文等材料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hdfyrsc@sina.com。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由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测评考核组,采取面试、试讲、相关专业知识答辩等方式对报名者进行综合评价。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人事处统一组织,体检合格的,由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0312-5981604(河北大学附属医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768(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河北大学附属医院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附件2:河北大学附属医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报名表

                                              河北大学附属医院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