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工作职责
一、负责院团委全面工作,传达落实院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决议和工作部署。
二、负责团组织的自身建设,指导基层团组织开展工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青年文体活动。
三、负责草拟和制定团委的工作计划总结、工作报告、规章制度等,负责团内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及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四、负责全院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开展调查研究。
五、负责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协助党总支、党支部做好对团员青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工作。负责团的统计工作。
六、负责组织全院各级团组织和团员青年争创青年文明号、争当青年岗位能手,青年评先选优等活动。
七、负责志愿者服务工作。
八、完成院党委和上级团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主任:吕媛媛 办公电话:59816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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