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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处
科研处


科研处工作职责


一、制定全院科研发展规划,经院长及主管院长审批后落实执行。

二、负责科研经费的使用审批工作。
三、负责全院各级科研项目的立项申请、阶段检查、结题验收、成果鉴定、考核等工作。
四、组织各级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初评工作。
五、负责全院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科技奖励和科研档案管理工作。
六、负责各级重点实验室和科技研发平台的申报以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重点学科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学科建设规划编制和绩效考核,负责学位点建设与评估工作。
九、负责图书馆、实验中心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生物样本库建设、运行的管理和协调工作。
十一、负责伦理委员会、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办公室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术委员会、临床研究项目学术(审查)委员会、学科建设委员会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医院科研领域学术讲座、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三、负责临床医学博士后流动站和博士后工作站进站博士后的科研管理工作;负责院士工作站、慢病工作站、科技专家企业工作站的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